常規(guī)注塑加工零件的質量標準主要規(guī)定了注塑生產中各種塑料制品的檢驗和試驗方法,適用于一般注塑加工產品的檢驗。本標準僅用于常規(guī)測試,有特殊要求PARTSPEC為準。
注塑加工零件的檢驗條件:
一、本標準以對功能無影響為前提,并依靠目測比較,因此不優(yōu)于模型和個別特殊標準。
二、通常在30cm目測3~5秒,如果發(fā)現(xiàn)缺 陷,移動到50秒。cm觀察3~7秒,很難看到和不太明顯的缺點OK。
三、檢測光源為生產工廠熒光燈,視力0.7以上。
四、觀察角度:垂直于觀察面及上下45度角。
常規(guī)檢驗注塑加工產品質量標準:
(1)峰值:任何喇叭孔、按鍵孔、開關孔和所有運動部件的匹配孔位置都不能有峰值,但內置柱位置和骨位置峰值不能影響裝配和功能;暴露和可能暴露的峰值(如電池門)影響安 全,用手觸摸時不能刮手。
(2)變形:支撐平臺的底殼變形不大于0.3mm,與支撐在平臺上的底殼相匹配的面殼變形不應大于0.3mm,在不影響裝配功能的情況下,可以接受其他塑件的變形。
(3)尺寸:尺寸要求連接PARTSPEC,無SPEC根據(jù)以下公差要求控制參考樣板:
膠件尺寸范圍膠件公差(以免影響裝配功能)單位:mm
0-10±0.05
10.1-50±0.10
50.1-100±0.15
100.1-200±0.20
200以上±0.25
(4)水口殘膠
a.暴露和可能的暴露(如:電池門)會影響水口位置的外觀和安 全標準應平坦,并且符合安 全標準不能刮手。
b.有裝配要求,但不能外露,不影響裝配的水口殘余膠應控制在0.5mm不影響功能。
c.無裝配要求,不影響功能,不暴露水口,控制在1.5mm其中,水口位置的斷裂形狀可處于自 由狀態(tài)。